中心召开新修订《慈善法》专题学习会

3月 14 2024

20240314

 

2024年3月7日,在欢庆“三八妇女节”前夕,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在陕西北路会议室,召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学习会。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阮显忠主持会议,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阮显忠主任在学习会上指出,2023年1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慈善法》是我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对于推进我国的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共同富裕,均有着重要意义。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是主要开展慈善公益教育培训的社会服务机构,学好、用好、落实好《慈善法》的各项规定要求,是中心的基本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慈善法》,尤其是其中基本的要求和结合当前形势发展新修订的内容,明确规定要求,领会精神实质,开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中心工作依法规范地向前发展。

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楚荣用PPT课件,对新修订的《慈善法》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他说,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首部《慈善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慈善法》,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法》的修订体现了慈善功能的新定位、回应了慈善发展中的新问题、优化了促进慈善的新措施、健全了慈善监管的新机制、充实了慈善信托等的新制度。为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学习会后,中心召开了员工会议。阮显忠主任总结了中心前阶段工作,分析了中心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布置了近期工作,向女员工表示了节日的祝福。他强调,面向未来,中心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完善激励机制,严守法津法规,开展好慈善教育项目,落实好举办单位和政府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支撑慈善项目和各项工作开展。他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开动脑筋,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做好工作计划,做好项目开拓实施,做好激励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开局为全年的工作开个好头,争取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