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二学《慈善法》

6月 22 2016

    dgretrey665

    继4月8日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进行“能力建设与项目管理培训”学习了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后,5月30日全体员工在中心会议室再次学习了《慈善法》。

    学习会由中心主任徐佩莉主讲。她主要讲述了《慈善法》立法背景和过程。明了了今年通过的《慈善法》在我国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学习,大家对慈善与公益的关系,慈善组织的定义,合法募捐的资格,慈善财产的合法使用等有了法理上的理解,从而促进了大家在实施慈善项目工作中自觉遵守《慈善法》,提高慈善项目的实施质量,更好地发挥中心慈善公益教育培训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